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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发放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5-02-25 审核人: 来源: 浏览次数:

各教学院:

 现将春季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院核对“银行卡号核对登记表”,登记表学院留存。

2.用授权人账号进入财务系统(每月26日开放),完成数据采集、申报和打印发放表。春季助学金发放表(学院签字章)送学工部。

3.本学年国家助学金备案表里若有异动或处分的学生,请填报“2025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取消学生名单”并附材料,学校在本学期停发其国家助学金。

4.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5年3月5日。

5. 春季转专业学生助学金,由原学院核实、造表。

6.临时建档和新增助学金评议报告提交学工部备案。


学工部

联系人:明智勇

联系电话0714-6359119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