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部门《湖北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教发〔2023〕58号)、《湖北理工学院普通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湖理工发〔2025〕69号)有关文件精神,为解决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回家车票问题,学校决定给予他们人文关怀,继续开展赠送回家车票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中央奖补资金 28.86 万元。
二、资助对象及标准
1.资助对象
(1)已被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本人或其直系亲属身患重病或者家庭丧失主要劳动力,给家庭经济造成严重影响;
(3)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对学习生活造成影响。
2.资助人数与标准:
资助人数为962人,拟资助标准为300元/人。
3.名额分配:
学院 |
名额 |
电气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90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64 |
机电工程学院 |
84 |
计算机学院 |
70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84 |
师范学院 |
48 |
人工智能学院 |
90 |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
68 |
外国语学院 |
40 |
新材料与绿色化工学院 |
86 |
医学院 |
90 |
艺术学院 |
148 |
总计 |
962 |
三、申请流程
1.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向教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湖北理工学院2025年专项资助申请表》。
2.教学院资助工作小组审查、认定和公示(3个工作日),并于12月1日前提交受助学生名单给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发放寒假“爱心车票”专项资金。
四、注意事项
1.学院把车票小卡片发放给受助学生,做好“爱心车票”宣传工作。
2.学生购票后,将车票图片发给学院辅导员留存,再由辅导员统一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湖北理工学院2025年学生专项资助申请表
学生工作部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