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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2025年朋辈导师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5-09-25 审核人: 来源: 浏览次数:

各教学院:

根据《湖北理工学院朋辈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湖理工发〔202371 号)文件精神,学校开展选聘2025年朋辈导师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选聘朋辈导师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诚实守信,乐于奉献,愿意为本工作贡献力量。

4.普通全日制本科生。

二、选聘类型及名额:

朋辈导师根据个人特长共分为四个类型:思想引领类、学业指导类、实践创新类、通用能力类。各教学院推荐人数不超过10人。

三、选聘流程

学生申请、学院初选推荐、学生部复审、学校公示不少于 3 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学生工作部下文聘任,报教务处备案。

四、材料报送

附件材料于1016日前送学工部备案。


附件1:朋辈导师申请审批表

附件2:朋辈导师推荐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25 9 25

附件1:朋辈导师申请审批表

学院


学号


(蓝底1寸)

姓名


班级


联系

电话


政治面貌


特长


申请类型


申请理由

200字以内)






学生签名:  

所在学院

意见

推荐意见:

是□ 否□ 同意。

朋辈导师类型

思想引领类

学业指导类

实践创新类

通用能力类

公章

学工部

意见



公章

注:1.朋辈导师四个类型:思想引领类、学业指导类、实践创新类、通用能力类。

2.朋辈导师具体工作时间由各教学院根据朋辈导师的空闲时段统筹安排。

3.实行朋辈导师聘任制,非毕业班年级聘期 1 年,毕业班年级聘期不低于 3 个月。




附件2:朋辈导师推荐汇总表

序号

教学院

学号

姓名

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