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学校资助育人的作用,提升学生资助实效,学校设立“爱心资助”专项资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精准帮扶。
一、资金来源
中央奖补资金12.2万元。
二、资助对象及标准
1.资助对象
(1)具有湖北理工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籍;
(2)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建档学生或中央下发重点保障人群;
(3)本人或其直系亲属身患重病或者家庭丧失主要劳动力,给家庭经济造成严重影响;
(4)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对学习生活造成影响。
2.资助人数与标准:各班一个名额
资助人数为448人,拟资助标准为272元/人。
3.名额分配:
学院 |
名额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18 |
电气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42 |
化学与化工学院 |
18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27 |
机电工程学院 |
39 |
计算机学院 |
34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38 |
师范学院 |
42 |
数理学院 |
22 |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
34 |
外国语学院 |
20 |
医学院 |
41 |
艺术学院 |
73 |
合计 |
448 |
三、申请流程
1.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向教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湖北理工学院2024年专项资助申请表》,简要描述申请缘由。
2.各教学院资助工作小组审查、认定和公示(3个工作日),并于12月2日前提交受助学生名单给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24年寒假“爱心资助”专项资金。
附件:湖北理工学院2024年学生专项资助申请表
学生工作部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