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实行一年一认定,为了更加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全校贫困学生的人数及困难程度,加强对贫困学生的管理和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全日制普通在校大学生,属于脱贫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脱贫不稳定家庭、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特困救助供养、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其他低收入的学生。
二、认定办法及程序
参照《湖北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建档工作细则》执行。
三、材料报送及时间安排
1、学院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认定的报告(副书记签字盖章)和建档汇总表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创业楼3303室)。
2、认定截止时间9月25日。
3、贫困生名单公示时间9月26日-9月30日。
附件:
1.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湖北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汇总表
湖北理工学院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人:明老师
联系电话:0714-6359119
2024年8月27日